公司简介
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8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长江东街与济华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苏瑞生。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除外,限制经营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3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