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长庚医疗财团法人(法人登记名称)(英语: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通称长庚纪念医院,简称长庚医院、长庚,是台塑关系企业(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为纪念其父亲王长庚,所捐助设立的财团法人医院,公元1973年(民国62年)3月26日设立时,名为“财团法人长庚纪念医院”,为台湾地区规模最大的财团法人医疗机构,该机构除医疗本业外,其于股票投资、美食街营运、处分资产等业外获利高达百亿以上,已连续多年名列台湾医疗机构获利榜首[1],更是“台塑四宝”幕后主要的控股者[2]。公元2009年3月,配合《医疗法》修正,更名为长庚医疗财团法人。现于境内设有7间医院、2间护理之家。公元2000年6月5日,受高雄县(政府)之委托,经营高雄县立凤山医院(现为高雄市立凤山医院)。公元2014年7月,得标“新北市立土城医院 bot 案”,负责新北市立土城医院的馆舍兴建与院务经营。
卫生福利部委托财团法人医院评鉴暨医疗品质策进会执行的“医院评鉴”中,长庚医疗体系下的林口长庚纪念医院、高雄长庚纪念医院被评为最高层级的“医学中心”级医院。公元2013年,门诊人次达800万人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