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含岗位表整理

武汉消防招聘4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武汉市消防救援局

武汉市2 类岗位

当前为公开可见的公告片段,并非完整公告。报名之前,请向招聘单位核实完整条件。

岗位概览 2 类岗位

灭火救援员

306名
岗位条件 4 项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 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 灭火救援员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7日),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 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消防车驾驶员

114名
岗位条件 4 项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 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有效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公告正文

以下信息根据公开可见内容整理,非完整公告。报名前请向招聘单位核实完整条件。

招聘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01

灭火救援员306名

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02

消防车驾驶员114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 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征信记录;

  • 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无文身,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 灭火救援员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7日),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0月7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有效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中共党员;

  • 曾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役军人;

  • 人力资源、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 具备健身、摄影、游泳、绳索救援、搜救犬训导、机动车维修、装备维护等相关专业特长的;

  •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院校毕业具有田径、球类等突出专业特长人员;

  • 持有CAAC执照、AOPA、ASFC、UTC等主流无人机证书,具有现场执行飞行航拍巡检(测绘、植保、电力巡检、航拍、培训)、无人机和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修理、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工作经验的。

不予聘用情形

  • 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 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笃信宗教的,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有文身的;

  •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有长期缠访闹访行为,在各级信访渠道反复恶意信访,经处置劝导仍拒不息诉罢访,或被依法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 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肄业生、结业生;

  • 曾在武汉市消防救援局所属单位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不满2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特别提示:

  •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曾患有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各类传染病、性传播疾病以及存在文身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 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

岗位与公告补充(图片文字)

大队

西湖大队

汉南大队

东新大队

江岸大队

江夏大队

汉阳大队

硚口大队

蔡甸大队

武昌大队

新洲大队

黄陂大队

东湖大队

轨道大队

水上大队

合计

分岗位计划

40

45

55

35

28

11

15

5

10

7

420

306

114

70

30

25

2

9

/

3

65

50

20